不动产继承公告
申请人高✱军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,于✱年✱月✱日向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,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、房屋继承协议书、放弃继承声明、亲属关系证明、被继承人父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等申请材料,并保证了以下事项的真实性:
一、被继承人高✱枣于✱年✱月✱日死亡。
二、被继承人的不动产类型为房屋,坐落于察素齐镇中学街跃进巷,面积214平方米,用途住宅。
三、被继承人的不动产由高✱军继承。
四、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。
我中心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的继承事项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1.8.6.5的规定,现予公告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19年8月01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供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厦一楼西厅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。
联系方式:0471-8145802
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9年7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