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继承公告
申请人张海珍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,于2021年2月24日向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,
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、继承协议书、放弃继承声明、亲属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,并保证了以下事项的真实性:
1、被继承人任斌义于2017年12月18日死亡。
2、被继承人的不动产类型为房屋,坐落于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科技住宅楼一单元五层西户,建筑总面积144.25平方米,
用途住宅用地。
3、被继承人的不动产由张海珍继承。
4、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。
我中心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的继承事项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1.8.6.5的规定,
现予公告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1年3月17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
逾期无人提供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厦一楼西厅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。
联系方式:0471-8145802
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1年0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