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编号: 2021-04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
蒙(2021)土默特左旗不动产证明第0005220号 |
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鼓楼支行 |
抵押登记 |
150121103100GB00232F00150033 |
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电力城西正太和平花园5号楼1单元6层西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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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单位: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1年06月0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