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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欣不动产权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李欣因保管不善,将土左房字第000041944号证书遗失, 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申明该登记证书作废。
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1.12.10--2021.12.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