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 不动产登记 > 遗失声明
刘兰英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 刘兰英因保管不善,将18402160072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, 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申明该登记证书作废。
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2.06.28--2022.07.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