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具结书
申请人: 朱*平 身份证明号码 15012119661205****
被继承人(遗赠人) 朱*生 闫*女 身份证明号码 15012119320820**** 15012119420511****
申请人 朱*平 因继承(受遗赠)被继承人(遗赠人)的不动产权,于 2022 年 8 月 10日向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,并提供了 放弃继承声明书、继承协议、死亡证明、亲属关系证明表、继承询问记录 等申请材料,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:
一、被继承人(遗赠人)朱*生 于 2005 年12 月 25 日死亡闫换女 于2022 年7 月 13日死亡。
二、被继承人(遗赠人)的不动产坐落于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栽生村 三、被继承人(遗赠人)的不动产权由 朱*平 继承(受遗赠)。
四、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(受遗赠人)外,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(受遗赠人)。
以上情况如有不实,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,特此具结。
具结人签名(盖章): 朱*平
2022年8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