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具结书
申请人:孙*明 身份证明号码 15012119560204**** ,孙*国 身份证明号码 15012119590101****,孙*利 身份证明号码 15012119670324****,孙*军 身份证明号码 15012119721008****
被继承人(遗赠人) 孙*林 身份证明号码 15012119340518****
申请人 孙*明,孙*国,孙*利,孙*军 因继承(受遗赠)被继承人(遗赠人)的不动产权,于 2022年 8 月 23日向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,并提供了 死亡注销证明、亲属关系证明表、不动产结具书 等申请材料,并保证一下事项的真实性:
一、被继承人(遗赠人) 孙*林 于 2012 年7 月 27日死亡。
二、被继承人(遗赠人)的不动产坐落于 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全胜路东。
三、被继承人(遗赠人)的不动产权由孙*军 继承(受遗赠)。
四、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(受遗赠人)外,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(受遗赠人)。
以上情况如有不实,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,特此具结。
具结人签名(盖章):孙*明,孙*国,孙*利,孙*军
2022年8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