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具结书
申请人: 景*琪 身份证明号码 150121196308278****被继承人(遗赠人) 景*珍 身份证明号码 无 ,被继承人(遗赠人) 谢*芳 身份证明号码 15012119370609****
申请人 景*琪 因继承(受遗赠)被继承人(遗赠人)的不动产权,于 2023年 1 月 29日向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,并提供了 死亡证明、不动产登记结具书、继承询问记录 、放弃继承声明书 、继承协议 、亲属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,并保证一下事项的真实性:
被继承人(遗赠人) 景*珍 于1996 年5月 13 日死亡,被继承人(遗赠人) 谢*芳 于2011 年5月 21 日死亡。
二、被继承人(遗赠人)的不动产坐落于 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新建路兽医站宿舍
三、被继承人(遗赠人)的不动产权由 景*琪 继承(受遗赠)。
四、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(受遗赠人)外,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(受遗赠人)。
以上情况如有不实,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,特此具结。
具结人签名(盖章):景*琪
2023年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