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
编号: 2023-01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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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序号  | 
			
				 不动产权证书号  | 
			
				 权利人  | 
			
				 不动产权利类型  | 
			
				 不动产单元号  | 
			
				 不动产坐落  | 
			
				 备注  | 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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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1  | 
			
				 184021602950  | 
			
				 韩永青 孔祥敏  | 
			
				 土地和房屋  | 
			
				 150121103100GB00019F00150026  | 
			
				 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青城上院小区书香苑15号楼4单元302  | 
			
	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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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单位: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3年02月0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