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
编号: 2023-01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
184021602950 |
韩永青 孔祥敏 |
土地和房屋 |
150121103100GB00019F00150026 |
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青城上院小区书香苑15号楼4单元3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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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单位: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3年02月0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