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具结书
申请人: 翟*萍 身份证明号码 15012119630423****
被继承人(遗赠人) 贾*新 身份证明号码 15012119631109****
申请人 翟*萍 因继承(受遗赠)被继承人(遗赠人)的不动产权,于 2023年 3 月 2日向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,并提供了 死亡证明、不动产登记结具书、继承询问记录 、亲属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,并保证一下事项的真实性:
被继承人(遗赠人) 贾*新 于2023 年1月 25 日死亡,被继承人(遗赠人)
二、被继承人(遗赠人)的不动产坐落于 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滨河新城小区3号商住楼3单元202
三、被继承人(遗赠人)的不动产权由 翟*萍 继承(受遗赠)。
四、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(受遗赠人)外,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(受遗赠人)。
以上情况如有不实,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,特此具结。
具结人签名(盖章):翟*萍
2023年3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