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相关申请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(继承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现予以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
联系方式:
序号 |
原权利人 |
拟登记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坐落 |
不动产证号 |
转移方式 |
1 |
董进杰、王兰兰 |
董高林 |
土地及房屋 |
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人民路西教育局西侧 |
房权证土左房字第004013号,土左国用(土)字第795号 |
继承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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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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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单位: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2023年1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