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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
编号: 2024-05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权证书号
权利人
不动产权利类型
不动产单元号
不动产坐落
备注
1
184021500395
奇升、宋利清
土地和房屋
150121103100GB00002F00070029
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金海路通达驾校北金峰领域A7-3-1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