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怀清:
现有申请人武永琴向我中心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(2023)内0121行初58号《行政判决书》((2023)内0121行初58号),申请为位于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金海路北金峰领域D1号楼2单元101面积为246.3平方米、用途为住宅的房屋办理不动产更正登记。自然资源局七月十五日将不动产更正通知书送达于高怀清,现对该情况进行公告,自本公告起十五个工作日内,如无异议,我中心将继续为武永琴办理不动产更正登记。
特此公告
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2024年8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