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物权法》 、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规定,现对王俊申请使用集体土地(宅基地)首次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况予以公告。
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向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意见,逾期未提出意见的,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规定为申请人
办理不动产权证书。
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4.07.24--2024.08.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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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序号  | 
			
				 申请人 姓名  | 
			
				 住址  | 
			
				 家庭人口  | 
			
				 申请理由  | 
			
				 申请土地坐落  | 
			
				 东至  | 
			
				 南至  | 
			
				 西至  | 
			
				 北至  | 
			
				 土地用途  | 
			
				 申请土地面积(平方米)  | 
			
				 建筑面积(平方米)  | 
			
				 备 注  | 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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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1  | 
			
				 王俊  | 
			
				 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王毕克齐村  | 
			
				 1人  | 
			
				 一户一宅  | 
			
				 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王毕克齐村  | 
			
				 自墙靠王月  | 
			
				 过道  | 
			
				 自靠墙布赫  | 
			
				 耕地  | 
			
				 农村宅基地  | 
			
				 674.96  | 
			
				 151.06  | 
			
	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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