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相关申请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(继承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现予以公告。
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
联系方式:0471-8145802
序号 |
原权利人 |
拟登记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坐落 |
不动产证号 |
转移方式 |
1 |
王月厚 | 王建平 |
土地及房屋 |
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沙河路西长安街北侧 |
房权证字第002465号、土左集用(土)字第0008113号 |
继承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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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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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单位: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2024年1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