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梅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
编号: 2025-15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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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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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184021502563 |
李梅,马永生 |
土地及房屋 |
150121103100GB00088F00050021 |
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电力城西金海路北丽苑阳光西城5-1-6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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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单位: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10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