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民法典》 、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规定,现对冀命命申请使用集体土地(宅基地)首次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况予以公告。
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向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意见,逾期未提出意见的,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规定为申请人
办理不动产权证书。
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6.03.25--2026.04.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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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申请人 姓名 |
住址 |
家庭人口 |
申请理由 |
申请土地坐落 |
东至 |
南至 |
西至 |
北至 |
土地用途 |
申请土地面积(平方米) |
建筑面积(平方米) |
备 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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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冀命命 |
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善岱镇董家营村 |
4人 |
一户一宅 |
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善岱镇董家营村 |
冯明明 |
过道 |
董福在 |
耕地 |
农村宅基地 |
608.88 |
211.9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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