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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预告登记的转移
提交的材料包括:
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;
2 申请人身份证明;
3 按照不同情形,提交下列材料:
(1)继承、受遗赠的,按照本规范1.8.6的规定提交材料;
(2)人民法院、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
(3)主债权转让的合同和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;
4 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《实施细则》规定的其他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