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设机构: 1、办公室: 协助领导做好对外综合协调工作,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及中心各股室文件材料的审核工作,负责会议筹备,来文来电发文发电,负责公务接待,安全保卫工作,负责人事、劳资、培训、考勤管理和职工福利及劳保工作。
档案室:负责中心所有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和保管工作。
2、 收件初审窗口:负责首次登记、转移登记、变更登记、抵押登记、注销登记、更正登记、异议登记、预告登记、查封登记、其它登记的收件初审工作;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;审核受理要件是否齐全并负责告知和解释不动产登记的疑难问题;对首次登记和遗失补证进行公告;打印不动产登记证 和不动产登记证明,收取登记费用;不动产登记结果登薄。
3、 权籍调查股:负责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、法规;负责业务范围内有关政策、法律、法规的咨询、解释和宣传工作;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审核工作;负责整合后的数据更新保存工作;负责不动产测绘成果的审核备案工作,不动产测绘成果的测绘质量校核工作;完成中心交办的 其他工作。
4、 综合审核股:认真学习、贯彻和执行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、法规;严格按照《物权法》、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、《不动产操作规范》等法律法规负责审核不动产登记是否合法;对集体土地所有权、森林、林木所有权、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、宅基地使用权、地役权、房屋等 建(构)筑物所有权、地役权、抵押权登记业务、进行复审。